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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医院液氧供应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作者:
2026-04-23
各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我院现对本院的液氧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了解服务的价格情况,欢迎各单位报名参加。

一、报名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如为液氧的生产厂家的,需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如为液氧代销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二、报名资料要求

  1. 提供项目的名称、价格等情况,所有资料请按以下顺序编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汕尾市人民医院液氧供应服务项目资料);
  2. 资料封面,包括封面标题《汕尾市人民医院液氧供应服务市场调研资料》、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3. 报名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服务报价表(加盖公章)。

三、供应服务需求

  1. 供应服务期限为三年,预计从2027年1月份开始;
  2. 液氧供应服务含税报价如下表所示,液氧供应服务非一次性工程,根据实际需求送货,若因液氧充装导致液位计堵塞,需由供应商负责疏通。
序号
品名
纯度
规格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医用液氧
99.50%
储罐
230



2
二氧化碳
99.50%
储罐
0.62


需配送至使用科室

四、相关信息及要求

  1. 各供应商按照服务需求中的表格进行报价;
  2. 资料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srmyyzwk@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报名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3.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7点30分;
  4. 联系人:庄工,联系方式:0660-8326138。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医院收到调研材料后会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报名;
  2. 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招标、采购行为,不做任何采购承诺,各报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有助于本院对该项目的认知,我院将依照国家相关采购政策以及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择期进行采购;
  3.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汕尾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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