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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2025-12-02
汕尾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汕尾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ZCFW-20251201)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YZCFW-20251201
(三)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汕尾市人民医院车辆

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45000.0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累计结算款项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止,以先到者为准


注: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价款、服务费、管理费、库存费、人工费、保险、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为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项目设有预算价,任何超预算价投标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3、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对所有采购内容实行统一的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不得为0或者负数,不得大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结算时,采购单价=预算单价×投标折扣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以快递方式向本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或是直接送达医院)。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SYZCB01@163.com。邮件主题: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邮件正文须包含: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7时。 迟于接收截止时间寄达我院的,视为无效响应。
收件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401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660-8326146
五、评审会议时间:待定(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供应商无需出席)
汕尾市人民医院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汕尾市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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