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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挂网)

作者:
2025-10-09
汕尾市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医院需加强计量设备监测管理,需要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计量检测校准服务,现进行公开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CBFW-202509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168463.4元。
2、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汕尾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

1

168463.4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响应无效。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响应人应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之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5)响应人参加采购响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 迟于接收截止时间寄达我院的,视为无效响应。
七、响应人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响应地址):
1、汕尾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401,收件人 陈老师 0660-8326146(纸质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响应地址,或以快递形式递交响应文件)。
2、受理以快递方式或直接向本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SYZCB01@163.com。邮件主题: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某某公司,邮件正文须包含:公司名称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九、评审时间: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供应商无需出席)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陈老师 0660-8326146
业务咨询:蔡工18128408685
    汕尾市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9日 
第一次公告不够三家供应商,故第二次公开挂网,不需重复递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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